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6-01|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湖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株洲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全市各用人单位202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象
市属企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
3、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
4、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5、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
6、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7、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9、遵守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
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自查申报与初步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在2022年6月30日前到市劳动监察队主动申请上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并认真填报《醴陵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相关资料。
(二)审查复核与实地核查
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对申请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级为A级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核实。
(三)等级评价及结果公示
评价工作完成后,在新闻媒体、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所需材料
各用人单位在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须据实填写《醴陵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请表》(附件1),并携带以下材料(自制件或者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4、劳动合同签约台账和劳动合同范本一份;
5、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6、2021年度在职人员花名册及1月、6月、12月工资发放表。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及标准根据《醴陵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见附件2)确定。
2、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本次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全面梳理劳动用工资料,客观公正地对自身2021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评价和申报,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3、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2022年6月30日以前未按照要求报送资料参加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单位,我局不再出具任何劳动保障有关证明。
市劳动监察队地址:醴陵市醴陵大道渌江产业发展中心7楼
联系人:张海威
联系电话:0731-23221493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